为贯彻落实丽水市林业产业发展暨深化集体林改推进会会议精神,庆元县积极做好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工作。
由于目前林权证变更的法律限制,许多通过租赁、转包、入股等流转方式取得的林地经营权无法通过登记取得林权证,不能真正体现林地价值,制约了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是将林地所有权和其他权益进行剥离,将其他权益并入林地经营权,赋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在林权抵押、采伐审批、其他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权益,能有效保障林地实际经营人获得合法收益,同时又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并有效促进林权流转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同时,也为林业融资担保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凭证,消除了工商资本的顾虑,提高工商资本进入林业领域的积极性,有利于林业、金融等主管部门开展切实有效的监管工作。
由于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是一项全新探索,为稳定推进该项工作,庆元县林业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流转证发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在深入调研和借鉴兄弟县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庆元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明确了流转证办理的承办机构、申请条件、需提供材料及办理程序等。
目前,该办法文稿已通过网上征求、书面征求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使办法更加合法合理和可操作性。
据悉,该办法将于2014年开始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