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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须经环保部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0  浏览次数:569
    省花协2月19日资讯:

环保部昨天天向社会公开该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环保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共30项(其中29项属于环保部独立审批事项)。环保部表示,公开该清单的目的是为了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环保部公开的该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由环保部负责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地方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对在用机动车实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其进行改造的审核等都在环保部的行政审批之列。

此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范围调整审核包括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核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审核其行政审批权也在环保部。环保部表示,由该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审批也在其行政审批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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