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花协4月15日资讯: 今年以来,青海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省“两会”精神,早谋划、早安排,抓督导,促落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开展督导检查,扎实做好造林绿化工作。3月中旬,省林业厅对西宁市、海东市、黄南州等地林业生产计划任务分解、造林地块落实、种苗准备和重点地区造林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300个新农村绿化建设项目进行现地检查,协调落实年度义务植树计划。目前,各地林业生产任务已落实到山头地块,全省共储备各类林木种子14.5万公斤,出圃各类苗木4.6亿株,春季造林绿化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及时落实投资和下达计划任务。截至目前,已落实资金17.7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5.64亿元,省级财政支农资金2.07亿元。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2014年度森林管护省级、县级实施方案的修订工作及《2013年贫困林场实施方案》批复及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积极争取国际农发基金六盘山片区扶贫项目,林业项目投资1.2亿元,已开展编制项目建议书等前期准备工作;日贷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GEF青海三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进展顺利。
三是认真编制林业生态建设规划。重点编制《青海省国家公园建设发展总体规划》、《青海省防沙治沙总体规划》、《青海省湿地保护发展总体规划》、《青海省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青海省柴达木防沙治沙综合治理规划》等。目前,各项规划已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四是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编制完成《青海“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方案》,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协调《青海都兰盐沼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格尔木胡杨林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工作。积极做好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申报了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核实2012、2013年度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伤害补偿案件,并兑现了补偿资金。同时,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编制《青海省湿地资源保护规划》(2014—2020年)、《青海省湿地资源监测调查实施方案》和《青海省湿地资源监测调查规程》,印发了《青海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与国家林业局对青海省第二次湿地资源普查数据进行对接,经核定,全省湿地面积814.36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5.19%,湿地面积居全国第一位。
五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手修改完善《青海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和《青海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4-2020年)》,组织申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发展资金项目78个,对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29个项目进行了推荐推选。申请资金达2452.7万元,对2014年财政支农资金林下经济项目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项目优先排序和资金安排建议计划。
六是扎实开展生态资源管理和保护。强化公益林管理。专题申报2014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修改完善有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做好征占用林地管理和审批工作。第一季度共审核审批征收占用林地项目18项,占用征收林地面积31.77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75.51万元。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检疫执法。全力维护林区维稳和抓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先后派出9个工作组,深入林区一线,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6起,较大森林火灾1起,受害森林面积26.72公顷,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没有发生涉林重大案(事)件。先后组织“护鸟行动”、“辑枪治爆”、“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绿剑行动”、“天网行动”等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80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179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70人次,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21件(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
七是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和应用力度。指导基层林业单位申报201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和2014年省科技厅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对“枸杞良种选育及规模化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唐古特白刺良种选育及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和“中国沙棘生态经济林优质原料林基地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三个科研项目进行省级成果评价,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开展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监测与价值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