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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城市居住区绿化建设与管理的技术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7  浏览次数:202

    一、居住区绿化美化现状

    (一)发展状况

    普通人是城市的主人,在景观设计和城市建设中应该得到关怀,而在城市美化思想指导下的绿化建设,强调的是纪念性、机械性和形式性、展示性。事实上,城市绿化的真正意义在于为城市居民提供一种休闲、生活及工作环境,而不是主题游乐。特别是在新建居住区中,真正为居民的生活和栖居而美化的社区并不多见。而大量出现的是,样板示范区导向的美化,目的是展示政绩,供人参观;商利导向的美化,试图通过美化招徕住户。这两种导向都把居住者和居住环境作为展示品,忽略了环境美化对居住者的日常生活和居住意义,导致了居住区美化走入了歧途。但是,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建成区不断地迅速扩大,新建居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居住区的绿化与城市建设、交通、卫生、教育、商业服务及其他物业管理等,共同构成现代化城市居住区的总体形象。居住区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伴随现代化城市建设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绿地。它最贴近生活、贴近居民,也最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在城市的大园林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据统计,居住区占地绿化面积已远超过其他公共绿地增长速度,也创造了一定的生态效益,得到各级领导和有识之士的高度重视,更深受小区居民的关心和瞩目。

    (二)存在问题

    (1)自觉执行绿化法规的意识不够,尚未形成规范化管理

    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管理措施,些建设单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改变了部分规划绿地使用性质。如:摆摊设亭,建存车棚、停车场等。绿地成了无视法规的挤占对象。

    宣传执法力度不够,管理办法落实不够。对随意折枝、摘花、伐树和车辆碾压绿地等行为,查处工作薄弱,无形中助长了侵占、蚕食、破坏绿地的行为,致使一些人和个别单位的领导绿化意识淡薄,法制观念极差。

    存在各行其是的现象,设计与施工未经园林部门审核(设计施工资质,绿化规划设计),影响了居住区绿化美化水平的提高。

    (2)绿化规划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不相适应

    一些开发商在报规划时,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但具体到施工时,一些配套设施就发生了“计划赶不上变化”的现象。待到投入使用时,问题接踵而至。例如停车场问题、商业配套设施问题等。为了缓解矛盾,开发商不得不考虑补扩建,而补扩建的唯一办法就是挤占绿地。

    (3)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明显不足

    建成区的居住区绿化,有时因为产权和管理范围交接不明晰,责任不清而造成管理不到位。依照法规规定,小区绿化建设和养护经费应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但由于目前实行房改,房屋产权多样化,至今养护经费不能落实。如果此类问题得不到解决,包袱越背越重,势必会造成将来承受不了而被迫弃管。另外,有一些市政工程,在居住区或重点大街施工,毁坏树木、占用绿地不缴纳绿化损失费,无形中为绿化养护雪上加霜,影响了整体绿化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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