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花协5月20日资讯: 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建设与修复,改善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条件,是促进宁夏中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生态移民成果的根本途径。为了切实做好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宁夏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的意见》、《宁夏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规划(2013-2020年)》和《宁夏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制定了方案,细化了措施,划定严守两条“红线”,一是2017年之前移民迁出区土地必须全部收归国有;二是2020年之前移民迁出区土地不得进行任何经营性开发建设,不准以任何名义引入企业、个人对移民迁出区土地进行承包、经营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