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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强制执行毁绿处罚第一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8  作者:黄红波 刘华刚  浏览次数:293
    省花协5月5日资讯:

    自认为是政府引进的重点项目,不报审,不理睬,不整改,青山一家置业公司将为自己擅自毁绿立广告牌付出代价。5月4日,青山区城管委收到法院行政裁定书:准予对该公司强制执行罚款及赔偿近3万元。这也是武汉市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园林毁绿处罚第一案。

    2014年7月30日晚间,青山城管园林中队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位于和平大道旁红钢城繁华地段的钰龙时代中心项目的工作人员正在使用吊车往花坛中安放一个巨型立式广告牌。城管人员要求出示许可证,对方无法出示,随即被要求立即停止非法施工。第二天,城管执法人员上门展开调查,问及对方是否知道此类行为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时,负责项目施工的武汉惠誉尚美置业公司负责人声称自己是区里引进的重点项目,跟上级领导打过招呼。执法人员请他们出示相关领导批示的书面文书时,对方又支支吾吾拿不出。

    鉴于该公司毁绿的事实,执法人员建议其立即到园林部门补办手续,纠正错误行为。然而,该公司不仅未及时整改纠错,反而在其后的一个晚间,自行施工将广告牌立在花坛间,形成既成事实。该公司的行为“任性”,青山区城管部门决定立案查处。在查处过程中,该公司一方面采取拒不配合的态度,不见面,不接电话,回避办案人员;另一方面,又到处找关系,企图将案件“和谐”掉。城管执法部门顶住“压力”,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第三方见证的方式,将相关执法文书稳妥送达,环环相扣,执法程序到位,期间也告知其可以要求听证。

    在最终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该公司仍不执行的情况下,于2015年4月初,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五一前夕作出支持城管部门的强制执行处罚及赔偿的行政裁定。

    据悉,这是武汉市城管部门关于毁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首例案件。过去,关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或因案件办理本身存在瑕疵,或因有人“说情”求和,都没有走到法院强制执行这一步。与此同时,跟毁绿案相关联的该公司违规发布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案件,也由辖区城管中队同步推进,已接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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