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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水:如何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8  作者:王金水  浏览次数:909
    省花协5月8日资讯:

      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过程,新建建筑越来越多。建筑业是我国能源消耗大户,行业能耗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30%。《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从2012年的2%提升到2020年的5%。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推广绿色建筑刻不容缓。 

      如何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减少发展阻力。目前推广绿色建筑的最大阻力是企业的认识问题。一些开发商特别是二、三线城市的建筑企业,不愿意加大投入,也没有相应的技术能力,总认为绿色建筑经济效益差。其实,绿色建筑与经济效益并无矛盾。随着资源能源价格的理顺,加上国家的补贴,一般绿色建筑5年~10年就能收回成本,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将更加突出。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倾斜力度,提高各方积极性。国家近年来加大了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凡是新建建筑全部是绿色建筑的且两年内开工建设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的城区,国家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5000万元,并命名为绿色建筑示范城区。 

      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应制定相应的补助激励标准。如福建省泉州市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鼓励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率先采用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项目的咨询服务、设计费可上浮收费,上浮幅度一星级为8%、二星级为10%、三星级为15%。增加的咨询服务、设计费在项目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后支付;环境检测费用和投资增量成本按实际纳入项目建安成本。并在“鲁班奖”、“闽江杯”、“刺桐杯”、“优秀勘察设计奖”等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绿色建筑项目。绿色建筑项目属地财政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补助;金融机构应对绿色建筑建设和消费在授信管理、额度、定价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 

      三是建立绿色建筑标准化体系,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严格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专项验收制度,施工阶段要加强监管和稽查,竣工验收阶段要100%达到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 

      对新建、改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鼓励建设各方积极推行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的应用。继续加大墙改力度,在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黏土烧结制品。 

      四是新建商品房推行一次性装修到位,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到位的菜单式装修、个性化装修与建筑产业化有机衔接,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逐步推行一次性装修到位。 

      五是推进绿色建筑市场化,实现产业化。要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绿色建筑市场化。建筑产业化是利用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等方法来建造、使用和管理建筑。与传统方式相比,建筑产业化分别减少建造用水量60%以上、木材80%以上、材料浪费20%以上、建造垃圾约80%、建造综合能耗70%以上,建筑工期还能缩短30%~70%。 

      六是借鉴成功经验,加强研究工作。例如,SOHO是中法创新合作的一个绿色建筑,已成为新风向标。通过3D优化设计,使用绝缘体材料和创新能效控制系统减少了能源消耗和排放。我国应加强绿色建筑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借鉴先进经验,推进绿色建筑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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