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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城市绿化管理新规 滥砍树木或最高处5倍罚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3  作者:王弘毅     浏览次数:124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已出炉,并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加大了对毁绿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仅要求其补植,还要处以被伐树木价值的2~5倍罚款。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对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行为,除责令停止侵害,按规定补植外,还处以每棵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从实施效果看,这些处罚标准不足以震慑毁绿、损绿行为。”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人表示。《修改稿》规定,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责令其停止侵害,按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被砍伐、迁移树木价值两倍以上、五倍以下、最低不少于每棵1000元的罚款;同时,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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