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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擅自砍伐小区树木 被处以6000元罚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6  浏览次数:36
    省花协7月16日资讯:

 

南洋杉遭砍伐,执法人员在执法

 

    被处以6000元的罚款后,福州湖东路一小区的管理方才明白,就算是长在小区里的树,也不是你想砍就能砍的。

 

  昨日上午,福州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得到线索,湖东路一小区内有人破坏树木。鼓楼区园林局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就赶往现场劝阻。“可是小区管理方请来的工人仍继续砍树,直到园林执法支队赶到现场,他们才停止了破坏行为。”园林执法支队的队员介绍。

 

  而此时,6株小区内的南洋杉仅剩下光秃秃的枝干。现场地上堆放着大量被砍下的枝叶,原本10多米高的南洋杉,只剩下了四五米高的枝干,没有了以往繁密的树冠。

 

  小区管理方相关负责人随后解释,他们并不清楚修剪树木需要经过园林部门的审批,便请来工人自行修剪。

 

  对此,园林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小区内还是道路上的行道树,修剪、移植或者砍伐都需要经过园林部门的审批。

 

  由于擅自修剪幅度超过原树冠一半以上,涉事的小区管理方将面临“每株树木1000元,共6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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