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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安荣获“省林改模范县”称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7  浏览次数:39
    省花协7月17日资讯: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表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范县的通报》,临安市被省政府授予“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范县”称号。

临安市自2007年被列为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改革创新为动力、兴林富民为目标、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首先是主体改革不断完善,至2012年底,该市全面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全市 298 个村292.4.万亩山林明确了经营主体,其中到户自留山面积30.2万亩、责任山面积202.4万亩、采用“均股均利”方式确定集体统管山农民收益权的山林 59.8 万亩,确权到户率达98.6%。全市共核发《林权证》10.5万余本,发放《山林股权证》58510本。同时,配套改革不断深化,建立林权管理中心、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木政策性保险、稳步推进林权流转,健全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林业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农民承包经营权益。

截至2013年5月底,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9亿元,受惠林农10554户,流转集体山林面积40余万亩,129万亩生态公益林实行森林火灾保险,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 129 家,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农民持续增收注入了活力,有效解决了林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临安林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0年曾被列入“全国百个林改典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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