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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绿化条例”拟保护林荫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4  作者:武汉晚报     浏览次数:118

昨天,武汉烈日当空,不少行人和驾车者感觉到,在有林荫道和没林荫道的路面出行,感觉完全不一样。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立法说明会,其中首次设专门条款加强对林荫道的保护,备受关注。

昨天下午3点,在武汉不少新建道路上,因行道树“不成气候”,行人步行几分钟,就热得不行,而在解放公园路林荫道下,行人连遮阳墨镜都不用戴,打伞的女士也很少,车载空调一档就完全够用。据市园林局有关人士评价,武汉林荫道的楷模非解放公园路莫属。

但这样的林荫道,在武汉还不多。不少行道树频繁被换树、移栽、过度截枝,有道路改造扩建时,沿线生长数十年的大树全部被砍。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首次明确规定:“行道树形成的城市林荫道,由市人民政府确认为绿色廊道,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绿色廊道的树木,除抢险救灾、死亡或者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新外,不得移栽、砍伐。”

条例草案还将加大对损毁林荫道的处罚,“擅自移栽、砍伐树木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赔偿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待新《绿化条例》通过后,园林部门还将配套出台武汉树种规划,对行道树建设进行具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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