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此,海南对逾百年古树和珍稀名木的保护将有法可依。《规定》明确了什么树才是古树;单位和个人在古树名木保护牌中享有一定期限的署名权;古树分级保护;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保护牌标明的内容和处罚条例等等。
海南地属热带地区,生物资源种类繁多,树木主要为热带树种。现有古树名木逾1890株。其中,一级古树数十株、二级古树数百株,树种达60多个。
《规定》共有四十条,将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施行,将对我省名木古树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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