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政府法制办、省林业厅组成的《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组,赴保山市就林木种子工作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开展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保山市林业局中心苗圃、隆阳区刘家坡苗圃,召开了立法调研会,先后听取了保山市人大、政府、发改、财政、工商、质监、法制、环保、科技、农业、林业等部门,隆阳区法制办、林业局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梳理出修改意见30条,涉及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审定、种子生产和经营、质量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省林业厅刘一丹副厅长在调研会上进一步强调《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修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示要按照立法程序,结合调研意见,充分吸纳认真修改,推进《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的修订工作。
省花协7月30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