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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今城市的“超限建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4  作者:建筑时报 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超限高层建筑是三种不同概念的建筑,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高层建筑的起  浏览次数:63
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超限高层建筑是三种不同概念的建筑,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高层建筑的起始高度,世界各国都不相同。中国:8层以上,〉24米;美国:7层以上,〉22米;法国:住宅〉50米,其它建筑〉28米;英国:〉24.3米;日本:11层以上,〉31米;德国:〉22米;比利时:〉25米。而对超高层建筑的定义,世界各国比较一致,目前国际公认:层数30层或高度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所谓超限高层建筑,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的定义是:“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简称:超限建筑) 
  从建筑结构的合理性分析,任何一项“超限建筑”都不可能列入优秀工程的范围。其弊端很明显:一是不安全,特别对抗震而言,由于超过了规范的限度,不管是平面或空间,其整体稳定性和抗颠覆能力必然低于不超限的建筑物;二是不经济,因为超限,必然要付出比正常情况更高的经济代价——材料截面加大、节点强度加固、附加杆件增多等等不一而足。 
  但事物的发生总有其两面性。从科技进步的角度看,“超限建筑”也有其“功不可没”的一面。无可否认,有些“超限建筑”具有建筑功能好、外观效果佳等优点和特色。实际上“超限”即创新。譬如,澳大利亚的悉尼歌剧院,当时是一项特殊的“超限建筑”,因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薄壳理论尚未成熟。如此巨大的壳体建筑,曾难倒了大批结构工程师。据闻,在施工过程中,接连换了九个结构工程师,才终于建成。悉尼歌剧院以其独特建筑造型和最佳声乐效果名扬四海、流芳百世。 
  由此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说,“超限建筑”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不久成立了“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专门立项审查“超限建筑”。 
  广义而言,凡是突破常规的建筑物,均属“超限建筑”的范畴。不仅有超限设计的“超限建筑”,也有超限施工的“超限建筑”。例如“比萨斜塔”,由于地基变形导致塔身倾斜的角度,早已超出了施工规程允许的范围,但塔身整体结构良好,非但没有倒塌,反而构成了一项独特的“超限建筑”;再如丹麦为了保护古老的首都机场候机大厅,竟在建筑物底部设置了744个滑轮,然后用多向马达牵引,成功地把这座1939年建成的总重2600吨的庞然大物,整体水平移动了两公里,大大突破了施工常规。还有城市规划的“超限建筑”:日本建设会社在东京上野地区建设了一个“可变的都市”。市内的建筑物可以移动,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调整街市的布局。在观花季节,街区调整成疏密相间,与湖光山色有机地融为一体;文艺汇演时,街区可分割成若干个小广场,提供不同演出需要的场所;举办博览会时,可将所有建筑物移到一边,形成最大的空间场地;而交通阻塞时,建筑物随时可让位给车辆。法国首都巴黎则将又脏又臭的下水道,改造成为一条清澈的小河,河顶吊装着各种管线,河中可行小船,河岸有人行道,昼夜灯火通明,供人观赏游览。还有突破材料应用技术的“超限建筑”:意大利的威尼斯建成了“玻璃桥”载重可达18吨,栏杆、扶手、台阶均为晶莹透明的彩色玻璃;美国建造了一座奇特的“纸桥”,桥跨15米,宽3米,能通过3吨重的汽车。这种纸内含有金属纤维,强度极高。随着纳米材料的问世,更多更好的应用了新材料的“超限建筑”将叱咤风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建设的规模是空前的,也涌现了一批“超限建筑”,已建成的全国最高“超限建筑”有:上海环球金融中心(高度492米);上海金茂大厦(高度420.5米);深圳地王大厦(总高度383.95米,实高324.8米);广州中信大厦(高度391米)。这些“超限建筑”的共同特点是高度超限,但也有一些高楼的造型难觅特色。例如广州的中信大厦,功能与一般高楼无异,外观造型四四方方,直上直下,与美国纽约“9·11”被破坏的两栋高110层的“世贸大厦”一模一样。 
  中国“超限建筑”缺少独特的风格,其主要原因有三:第一,设计思想不够超前。现在设计院的设计师大多是改革开放后毕业的大学生,他们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岗位竞争和经济收入,而“超限设计”是可怕的生存冒险。第二,电脑软件的约束。目前设计院使用的软件包都是按国家规范规程制定的,如果设计超限,电脑不予通过。第三,开发商对设计方案有绝对的话语权,设计师的真正意图很难有所展现。 
  中国“超限建筑”的出现表明了我国施工技术水平的大幅提升,从侧面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进步。但其弊端亦是如此明显,所以必须量力而行,不能“一窝蜂”。 
     
  参考文献 
  [1]姜安庆,陆洲导,何海.某超限高层建筑结构分析与优化.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4-09-25. 
  [2]沈昌.“超限高层建筑”之利弊.广东建设报,2004-04-02. 
  [3]金健.超限高层建筑中高位转换层的施工监理实施及体会.浙江建筑,2005-12-30. 
  [4]刘丹,李爱华.超高层建筑:关键不在技术.科学时报,2008-01-31. 
  [5]朱颖菲,张力,吴雨静等.某超限高层建筑结构分析与优化.后勤工程学院学报,2006-01-30.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广东省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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