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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 优先用再生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1  浏览次数:567
    省花协10月19日资讯: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日前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防治城镇水污染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并重,要求在雨污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沙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条例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规定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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