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决定对在全省造林绿化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太原市被授予“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市”称号。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加快林业建设,调动广大干部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根据考核结果,授予太原市“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市”称号,并奖励100万元。同时授予娄烦县、朔州市朔城区、柳林县、晋中市榆次区、沁县、高平市、翼城县、平陆县等8个县“山西省林业生态县”称号,各奖励30万元。
2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决定对在全省造林绿化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太原市被授予“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市”称号。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加快林业建设,调动广大干部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根据考核结果,授予太原市“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市”称号,并奖励100万元。同时授予娄烦县、朔州市朔城区、柳林县、晋中市榆次区、沁县、高平市、翼城县、平陆县等8个县“山西省林业生态县”称号,各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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