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使用劣质“人情苗”、“关系苗”造林,进一步提高营造林质量,确保优质苗上山,市林业部门多管齐下,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绿化造林苗木组织工作。
一是规范购苗制度。强化“三证一签”管理,对所采购的苗木,均要核实供苗单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和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必须在购买时取得供苗方出具的苗木标签备查。造林用苗不符合“三证一签”要求的,不得享受造林补助。
二是把好调用环节。调用苗木时主要推广3个技术环节:做到挖掘起苗,禁止徒手起苗,以保留良好的根系;少量多批调苗,做到随起随栽,及时运输,保湿存放,不能及时种完的,马上假植处理;常绿阔叶树种裸根苗要求在圃地去叶,可以截杆的苗木提倡截杆。
三是强化质量管理。各育苗单位必须向本市林业种子种苗质量管理站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时要提供种子来源证明,对杉木、湿地松等已有良种的树种仍使用非良种育苗的,以及种源不适的不予验收。并积极推广容器苗造林,切实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