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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兴隆侨乡国家级森林公园获批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2  浏览次数:94
    省花协11月12日资讯:

       万宁市申报的“海南兴隆侨乡国家级森林公园”正式获得了国家林业局的批准。

       经过对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国家林业局认为万宁市兴隆侨乡的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达到一级标准且森林风景资源权属清晰,管理机构符合全国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具备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条件。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林业局准许设立兴隆侨乡森林公园,并定名为“海南兴隆侨乡国家森林公园”。

       据悉,海南兴隆侨乡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万宁市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包括凤凰岭和热带花园两个景区,森林公园规划面积2815.31公顷,其中凤凰岭景区2565.22公顷,热带花园景区250.09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5.10%。下一步,我市将按照“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档次建设、高规格保护”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成立专门机构、强化管理体系,将海南兴隆侨乡国家森林公园打造成为集旅游观光、休闲养生、生态保护和科普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实现万宁从旅游驿站向旅游目的地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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