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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施行《云南省林木良种销售凭证》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31  浏览次数:187

  (特约记者柏斌报道)为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管理,提高造林种苗质量,保证造林工程、特别是加强木本油料种苗管理,云南省将施行《云南省林木良种销售凭证》制度。

  由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云南省林木良种销售凭证》,对生产销售林木良种的名称、编号、种类、产地及生产经营(使用)者基本情况等作出明确的填写内容要求,在良种调出时由良种生产单位签发。该省林木种苗总站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种苗质量出现问题,影响不是几年,而是十几年或几十年,对云南省大力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促进山区农民增收致富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到林农利益,挫伤林农造林积极性。”因此该制度的实施将使林木良种的生产、销售、使用具有可追溯性,对提高云南省的造林良种使用率、保证林业发展效益将起到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

  此外,云南省林业厅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档案管理,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的记录内容全面、真实、客观、准确,还将强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对全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种苗使用者、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质量档案,为建立林木种苗质量可追溯制度奠定基础。

  据悉,云南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包括树种名称、数量、来源、去向等经营记录及良种销售凭证、种苗质量检验证书、种苗标签、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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