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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出台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3  浏览次数:31

        日前,三门峡市出台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凡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种珍贵、树形奇特、国内外稀有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均属古树名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严禁采摘树叶、果实和种子等损害城市古树名木的行为,新建、扩建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为全市古树名木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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