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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7  浏览次数:469
    3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徽省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会上对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及《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与解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吴桂和对《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修订及贯彻实施情况作了介绍。

    吴桂和副厅长指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规划管理工作,在全面贯彻落实经国务院2007年批准的《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开展有关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对风景区内的工程建设进行严格管理,重大项目建设要依照《条例》进行审查把关。三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黄山市人民政府和黄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结合在黄山已经实践的良好经验,继续加强研究,细化完善有关工作,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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