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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0  作者: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近日,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渝文备[201  浏览次数:174
    

  近日,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渝文备[2010]15号),该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我市城市、建筑和环境的艺术性和地方特色,改善城市品质,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经重庆市政府网站约稿,市规划局对相关热点问题予以解读。

  一、关于目前我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的情况

  直辖以来,我市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建设量的快速增加对提升重庆的现代化大都市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同时存在着对建筑文化、建筑与自然的融合考虑不够的问题,部分建筑的布局、造型、色彩与环境不协调,城市建设较为密集,对市民形成了缺乏人文关怀的“水泥森林”印象。

  二、关于《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出台的背景和原因

  按照薄熙来书记近期在区县和主城区规划建设座谈会以及在区县调研时对城建工作的指示,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五个重庆”建设和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的要求,为强化我市城市、建筑和环境的艺术性和地方特色,提升城市品质,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责任引导各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和建筑设计单位和开发建设单位,打造独具特色的高品质城市风貌,在建筑风格上充分体现重庆的自然地理和历史文化特征。因此,市规划局在总结近年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希望能够通过引导和控制,逐步提升我市建筑和城市空间的品质,把重庆规划建设成为既具有浓郁文化底蕴又彰显山水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三、关于沿江和沿山地区的建筑规划要求

  《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中要求,容积率在1.0及1.0以下的两江四岸头排地块及城市重要区域必须采用地方传统的建筑风格;在沿江、沿山和各类文化旅游、镇乡等低、多层建筑中要采用坡屋顶形式。

  四、关于建筑外墙装饰要求

  《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中对建筑外墙装饰有明确要求:

  1、加强重要建筑的细部造型设计,通过对檐口、窗框线条、基座、装饰构件等部位的艺术设计,形成比例和谐、端庄大气的建筑造型,达到美观的艺术效果;

  2、禁止使用低档次的白色面砖和黄色、粉色等其它劣质瓷砖的外墙装饰材料,可结合建筑的性格特征适当使用青灰色面砖并采取横向比例良好的拼缝方式;

  3、建筑外墙应慎用色彩纯度很高的金属材料及原色铝合金门窗;

  4、建筑沿街底层立面应简洁统一,原则上避免使用原色铝合金卷帘门;

  5、居住建筑和密度较大地段的公共建筑禁止大面积使用镜面玻璃和彩色玻璃以避免光污染并提高节能效果;

  6、建设项目在色彩选用上同一组建筑主体色调要统一,一般以不超过两种相互协调的主体颜色为宜,颜色的明度、彩度不能过分强调自我,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7、各类城市建筑中不宜采用大红大绿、鲜艳刺目的建筑用色和使用劣质装饰材料,应充分利用现代环保科技饰材和优秀的城市色彩设计理念,并通过发掘地方材料的优势,创新具有乡土特色的城乡建筑艺术效果,体现城市与自然山水环境的和谐共生。

  五、关于建筑外附设广告要求

  《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中要求建筑物附设广告店招应结合外立面统一设置,其尺度、风格应与建筑造型相协调并体现街区特色。广告店招不得影响街道景观视线和建筑整体造型,应严格控制突出建筑立面和平面轮廓的尺寸。

  六、关于主城区城市主次干道及两江四岸沿线住宅建筑的要求

  《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中要求主城区沿两江四岸、城市主次干道以及傍邻四山的建筑,应进行一定范围的天际轮廓线分析;在沿江的低、多层建筑中要采用坡屋顶;城市主次干道及两江四岸沿线的住宅建筑阳台应进行封闭设计,具有晾晒功能的生活阳台应设置在不临城市主次干道及两江四岸的方向,开敞式阳台应造型简洁并与建筑外墙面主体协调。

  七、关于对居住小区、街道、公园和广场的绿化要求

  《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中要求:

  1、居住小区的绿地应尽量设置在临街处,封闭的小区绿地应对外敞开;鼓励居住小区多种乔木,小区设计要将每千人乔木(树径10厘米以上)种植量(冠覆面积纳入绿地率计算)和健身场地(布置篮球场和羽毛球场等)纳入小区环境品质指标;道路要形成城市林荫带。

  2、街道绿化应多种植乔木,同一道路的树种应尽量统一以形成整体感、避免凌乱。不同路段可根据不同的道路性质和交通功能采用不同的行道树布置方式,以增强特色;

  3、尽量减少街道上的花池绿化,设计造型应简洁,增加街道空间活力,花池不得成排设置于临机动车道沿线;花池中植入的灌木品种和高度应有层次感;

  4、应重视街头绿地的空间艺术形式和绿化效果,植物布置应结合山城地形地貌,多用垂直绿化并尽量采用体现观赏效果良好、具有重庆特色的树种如香樟、银杏、桂花、榕树、玉兰、茶花等,从空间高度、平面形式、植物种类等增添不同的绿化趣味;

  5、应结合山地特有的堡坎进行立体绿化,尽可能设置垂直绿化,美化堡坎,体现山城特色;

  6、城市公园在满足公共活动功能的前提下应多种大树、多采用美观的本土树木、灌木和花卉品种,公园绿地应注意绿化的整体性。

  八、相关信息查询途径

  《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可在“重庆市规划局公众信息网站www.cqupb.gov.cn”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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