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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开始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6  作者:新民晚报   我国第一部规范城市河流生态修复和滨水景观绿化建设的政府指导性文件——《上海市河道绿化  浏览次数:197
    

  我国第一部规范城市河流生态修复和滨水景观绿化建设的政府指导性文件——《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最近开始实施,今后城市河岸的绿化布局、景观设计及施工养护都不能“自说自话”,而必须纳入规范管理,以营造城市科学的亲水环境与市民休憩空间。
   
河岸生态存在缺陷

  如今的上海,不仅沿苏州河两岸的商品房持续热销,而且大凡与各色景观河流相邻的亲水楼盘也颇为吃香,与水为邻成了都市住宅的一种时尚。目前在本市的新城区建设中,诸如浦东新区、松江新城、闵行新城等地的河道两岸建设,相继成为城市环境和景观建设的重点与地标。这些新城区河道多在原有自然河岸的基础上进行了改建,普遍加大了绿化建设的力度,绿化种类更为丰富,绿化品种的配置也更趋多样,有不少还添加了更多园林绿化和生态绿化的手法,如水生、湿生、中生性河岸带植物种类的大量应用,使得河道两岸绿化布局显得层次鲜明、色彩丰富。

  然而,如此“浓墨重彩”的绿化设计与布局,也并非完全科学与有利。如,园林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建设和维护成本也水涨船高;在河岸带植物的配置、植物种类的选择上,还缺少对生物环境特点的正确认识,导致绿化的成功率偏低;由于乡土树种比例偏低,也造成了病虫害发生严重、生态效益不高等缺陷。
   
植物配置应当适宜

  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蔡永立主持完成的“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研究”,首次系统分析了本市河道绿化的类型、特点及其影响因素,找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市水务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据此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提出河道绿化应在满足引排水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根据所处位置和周边环境的差异,选择适宜的植物配置方式,让河道绿化建设充分体现生态性和景观性。

  参与这项课题研究的华东师大左俊杰博士介绍,今后本市陆域部分应根据河道功能定位开展绿化,植物种类选择和配置方式要反映河道特色,以自然式的群落为主;对景观要求较高的河道,应增加植物群落的通透性;农村地区的河道以水源涵养林和防护林为主,其他河道可兼有防护和经济的功能;对有防汛要求的河道,在绿化建设上应严格遵循防汛通道的相关规定。左博士说,在城区河道周边空间狭窄的地段,应增加垂直绿化、丰富背水面绿化,提高绿化的景观性;在河道周边空间大的地段,应采用抛石、卵石等人工近自然型护岸材料,同时增加水生、湿生植物带;在毗河而建的小区,应增加观河平台、岸边走道等,来满足市民的亲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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