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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首个防沙治沙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5  浏览次数:177

        记者日前从国家林业局获悉,我国第一个《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5-2010年)》经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的出台,将对我国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科学布局防沙治沙,加快沙化土地治理步伐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我国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北部、东北西部以及西藏一江两河等地区,沙化土地类型主要分为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半干旱沙地、高原高寒沙化土地、黄淮海平原半湿润、湿润沙地、南方湿润沙地等五种。全国现有沙化土地174.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2%。建国以来,政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先后启动实施一批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开展了两次全国沙化土地监测普查,颁布施行了《防沙治沙法》,探索出上百项治沙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逐步建立健全了治沙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截至2004年底,全国累计治理沙化土地2237万公顷。从2001年至今,实现了年均沙化土地治理面积大于扩展面积的历史性突破,沙化土地加剧扩展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国治理沙化土地面积将达1300万公顷,封育保护372万公顷,划定一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在科学布局的基础上,《规划》特别强调了防沙治沙的综合措施,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封禁保护、营林造林、草地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水源及节水设施建设、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沙区农村能源建设、发展沙产业等多方面。   

        《规划》确定了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和区域性示范区示范点建设项目。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包括: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和草原沙化防治工程。规划期内,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将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279 万公顷。区域性示范区示范点建设项目包括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黄河故道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和南方湿润沙地治理示范点建设项目,共计21万公顷。

        国家重点实施的防治工程,按照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批复的工程规划,由中央、地方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中央投资在年度计划中确定:区域性示范区试点示范项目,以地方和社会筹集资金为主;沙产业发展,主要依靠社会筹集资金,同时给予治沙贴息贷款扶持。

        为了推进我国防沙治沙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规划》坚持“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行“四荒”拍卖,稳定沙化土地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和经营权,延长承包期和租赁期。支持和鼓励各类投资者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进行沙化土地治理,形成多元主体投资防沙治沙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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