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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个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7  浏览次数:185

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我国第一个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于近日出台。这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事业迈上了规范化、加速发展的新轨道。

  我国湿地面积大、类型多、生物多样性丰富,现已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有21块,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7个。目前,我国已有近40%的天然湿地纳入保护区范围并得到了较好保护。

  《规划》要求,从2004年到2010年的7年间,要划建湿地自然保护区90个,投资建设湿地保护区225个,其中重点建设国家级保护区45个,建设国际重要湿地30个,油田开发湿地保护示范区4处,富营养化湖泊生物治理3处;实施干旱区水资源调配和管理工程2项,湿地恢复71.5 万公顷,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38.3万公顷;建立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区 23处,实施生态移民13769人。

  按照《规划》,到2030年,我国将完成湿地生态治理恢复140万公顷,建成53个国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全国湿地保护区达到7 13个,国际重要湿地达到80个,90%以上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的法律、政策和监测科研体系。形成较为完整的湿地区保护、管理、建设体系,使我国成为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先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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