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四川省花卉协会-E花木四川省花花协会 » 花木资讯 » 法律法规 » 上海将为湿地保护建立专门法规

上海将为湿地保护建立专门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3  作者:解放日报 上海市湿地面积总量稳定,但自然湿地面积减少,生态功能退化严重。日前,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组织  浏览次数:196
上海市湿地面积总量稳定,但自然湿地面积减少,生态功能退化严重。日前,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组织专家,对淀山湖、崇明东滩等重要湿地进行实地调研后提出,上海明后年将为湿地保护建立专门的地方法规。

上海濒江临海,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被誉为“建在湿地上的城市”。市绿化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谢一民介绍,上海具有自然湿地近32万公顷,人工湿地近37万公顷。其中,长江口湿地面积达21.5万公顷,被认为是全球200处生态敏感区域之一。

复旦大学教授陈家宽指出,湿地具有多方面生态功能,对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上海来说,显得尤其珍贵。湿地是淡水资源的存储库,既能储存暴雨和过量的雨水,又能在中、上游洪水泛滥季节,起调节水量、控制洪涝灾害的作用。每年长江口的自然湿地可提供近万吨的水产品,是不少名贵水产品的种质保护区。上海湿地恰好位于亚太地区候鸟迁徙路径的中部,是众多鸟类的“加油站”。

造成上海自然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湿地功能持续退化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对此,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曦建议,可采取协调管理模式或统一管理模式,前者由市政府确定湿地保护综合协调机构,协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湿地保护职责。后者可确定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湿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湿地保护条例。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密切配合。

专家指出,无论是哪种模式,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的重大事项决策都应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利害相关各方的意见,并由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此外,虽然部分省份出台了湿地条例,但目前我国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湿地立法,专家呼吁,要加快立法步伐。
分享与收藏:  花木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