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贵州省林业厅厅长张锦林在作关于《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草案)》说明时建议,政府应制定林木种苗发展规则,设立林木种苗专项资金,用于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和推广工作,以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管理,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推动林木种苗产业化,促进林业发展,确保贵州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张锦林说,林木种苗的优劣直接影响造林绿化的成效和林木的质量。目前,在贵州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管理中,还存在基础薄弱、设施简陋、经营水平不高、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良种产量低而不稳、推广使用率低和假冒伪劣种苗坑害林农现象等。
为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管理,贵州省从实际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在《贵州省林木种子经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草拟了该《条例(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对林木种苗的定义、管理体制、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及期限、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使用和质量、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