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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出台城市绿化条例 砍伐古树可罚2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5  浏览次数:196
砍一株树,要补栽5株以上,砍伐古树名木,最高可罚款20万。在近日施行的《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中,哈尔滨市加大了对私自砍伐树木的处罚力度。

据哈尔滨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处处长沈友春介绍,为了保护古树名木,新的《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加大了对砍伐这些树木的处罚力度,规定最高罚款可达20万元。此外,新条例还修改了哈尔滨市1990年制定的绿化条例中关于"砍伐树木除向所有人缴纳赔偿费外,每伐一株补种3株以上"的规定,把补种的数量提高到5株以上,并按照补栽株数每株五百元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成活保证金,从而有效地保护城区中现有树木,提高补栽树木的成活率。

据了解,《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中还对树木所有权的确认进行了规定,单位在自有场区栽植的树木归单位所有,居民在自有庭院栽植的树木归居民所有,其它的树木归国家所有。并规定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区、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登记、建档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损坏或者砍伐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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