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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定古树保护办法 5米之内设为“保护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8  作者:扬子晚报 继出台“绿评”制度之后,南京市的绿化保护将有新的规范,记者昨日  浏览次数:185

    继出台“绿评”制度之后,南京市的绿化保护将有新的规范,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法制办获悉,《南京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正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古树名木5米内为保护区

    《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古树是指树龄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稀有、珍贵树木,以及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办法规定,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拍照编号,立档建库,定期公布。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古树名木保护标志。保护标志应当标明树木编号、名称、保护级别、养护责任人、监督和服务电话等内容。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生长和养护情况定期监督检查。

    此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五米。

    规划绿线不得擅自变更

    根据《南京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城市绿线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该办法明确,规划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批准的城市绿线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规划绿线。确因规划调整或者基础设施等公益项目建设需要变更绿线的,规划部门应当征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变更绿线不得减少规划绿地的总量。因变更绿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应当落实新的规划绿地。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已经全文刊出了这两个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关心的市民可以登录查询,并发表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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