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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出台古树保护办法121株古树成绿色文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9  作者:潍坊新闻网 11月24日,记者从寿光市园林部门了解到,寿光市出台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为全  浏览次数:204

    11月24日,记者从寿光市园林部门了解到,寿光市出台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为全市的古树名木撑起了“保护伞”,121株古树成绿色文物。

    据了解,为更好地保护古树名木资源,唤醒公众生态意识,挖掘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寿光市政府出台了《寿光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的古树名木实施保护。

    办法规定,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稀有、珍贵树木或者具有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实行分级保护。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300年以上5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名木均实行一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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