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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划分村庄类型制定绿化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9  浏览次数:180
        山东省烟台市将村庄划分为3个类型,突出建设重点,分别制定了绿化标准。 一类村庄,主要包括城中村、郊区村和园区村。二类村庄,主要指平原村或地形起伏不大的丘陵村庄。三类村庄,主要指地处山区或地形起伏较大的丘陵村。 一类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绿地面积不少于11平方米;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1行适宜的花、灌、乔木树,达到绿化美化香化;60%以上的农户庭院适宜植树绿化的地方,栽植上乔、灌、花、藤本或经济类植物,实现庭院绿化;村庄绿化合理布局,科学搭配,公共活动场所搞好景点绿化。 二类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50%的农户庭院适宜植树绿化的地方,栽植上乔、灌、花、藤本或经济类植物,实现庭院绿化;村庄周边绿化,充分利用村庄周围的荒地、荒滩和围村路等建设围村林,适宜绿化的地段绿化率达到95%;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河道、沟渠等宜绿化地段绿化率达到95%。 三类村庄:村庄内绿化覆盖率25%以上;主要的进村路或街道至少要栽植1行以上乔木;50%的农户庭院适宜植树绿化的地方栽植上乔、灌、花、藤本或经济类植物,实现庭院绿化;山区村庄建成区外,可视范围内第一层山脊面村坡宜林山区绿化率达到100%;村庄所有的宜林山区、河滩绿化率达到95%以上。镇(办事处)驻地村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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